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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环节常见的违法行为汇总
日期:
2016-12-14 09:47
罚15-30倍。情节严重的,吊证,治安拘留5-15日。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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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时未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明文件或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责令改正,警告;拒不改正的,罚款5000-5万。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吊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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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规定对采购(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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