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2-17 11:24
、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或有快速冻结装置的涉氨制冷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本次验收重点内容是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各省(区、市)验收要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表(详见附件1)进行,可结合实际在验收表的基础上增加验收内容。

  三、方法步骤


  (一)自行验收(2月至8月底)。
  1.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对辖区
3/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5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