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2-17 11:24
区、市)要按时保质完成自行验收。自9月份起,在核验工作中发现或者被举报、媒体反映并经核实有企业存在两类重大事故隐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监管部门、相关企业的责任。
(四)巩固治理成效。各省(区、市)要以此次验收工作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执法,将专项治理工作融入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中,持续提升涉氨制冷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 1.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表.doc
2.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