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养殖污染防治 加快划定禁养区域 加强源头管控
日期:2017-03-09 14:24
准,逐一研究确定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区名单,依法制定关闭、搬迁方案,出台相应的补充措施,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关闭、搬迁工作。

  切实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环评制度


  《通知》指出,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按照养殖规模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网上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建设污染防治或综合利用设施、配套设施建设不合格,或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项目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正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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