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办法》6月1日开始施行 严格规范禽类市场
日期:2017-05-03 16:48
布。
  第四条本市禁止活禽交易区域内活禽实行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全市活禽屠宰和禽产品经营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按下列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工商行政部门负责活禽、白条禽经营者的登记注册,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农业行政部门负责活禽定点屠宰行业规划、设置及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开展非法活禽屠宰厂(场)的取缔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活禽屠宰行业及禽类交易市场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活禽、白条禽及禽产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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