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国办发〔2017〕48号
日期:2017-06-13 16:40
,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参与)
  (九)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畜牧大县要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精准规划引导畜牧业发展。推动建立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通过支持在田间地头配套建设管网和储粪(液)池等方式,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作为肥料科学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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