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6-22 17:12
含量和规格
①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
②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按以下形式标示包装物(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
a)液态食品,用体积升( L)( l)、毫升( mL)( ml),或用质量克( g)、千克( kg);
b)固态食品,用质量克( g)、千克( kg);
c)半固态或黏性食品,用质量克( g)、千克( kg)或体积升( L)( l)、毫升( mL)( ml)。
③净含量的计量单位应按表2标示、
表2 净含量计量单位的标示方式
计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