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日期:2017-06-22 17:12
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7)日期标示


①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如日期标示采用 见包装物某部位 的形式,应标示所在包装物的具体部位。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 。


②当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也可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装食品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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