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日期:2017-06-22 17:12
相应要求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


3、标示内容的豁免


1)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等于 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


2)当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的最大表面面积小于 10c㎡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可以只标示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4、推荐标示内容


1)批号


根据产品需要,可以标示产品的批号。


2)食用方法


根据产品需要,可以标示容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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