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通过“2+2”现场评审
日期:2012-10-24 10:51
,对授权签字人进行了考核。
  评审组认为:
  1、中心法律地位明确。具有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部门职责明确。依据评审准则要求建立了质量体系,质量体系文件完整,运行基本有效。有保证检验工作第三方公正性的措施。
  2、仪器设备的配备、测量范围、准确度及其管理能满足检验工作要求。建立了仪器设备档案并进行了标识管理。
  3、与检验工作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齐全并现行有效。原始记录、检验报告格式统一,信息量满足要求,填写规范。
  4、人员构成能满足检验工作要求,检验人员持证上岗。
  5、设施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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