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水正式划定畜禽禁养区 明年9月底前完成退养
日期:2017-11-24 15:10
引涌、欧边涌、樵北涌金本段、樵北涌白坭段、草塘围东排渠、漫水河、大埗塘涌),须在2018年2月28日前完成外坡脚两侧外延200米范围内养殖场的自行清理。
  上述区域外的禁养区内其他养殖场,清理时间按各镇(街道)制定的方案执行,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全面清理完毕。已经通过区环保部门验收的养殖场最长可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如合同在该日期前期满,则最长保留至合同期满日),到期未自行清理的由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实施强制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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