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1-22 15:55
农户负责为种猪场代养育肥猪。种猪场补助标准为按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补助1000万元;育肥场给予贷款利息补助,年出栏3000头育肥猪场贷款额度不超过180万元,每增加1000头出栏,贷款额最高增加60万元,贷款额最高不超过720万元。对种猪场+农户合作的种猪场土建、设备投入实行先建后补补助,即种猪场建设完毕,基础母猪存栏5000头,且与其合作的育肥场生猪数量达到确定存栏规模的60%以上,经验收合格后纳入补助范围;对育肥场采取先建后贴息的方式进行,即从2016年5月1日至项目通过验收时,对农户新建育肥场土建和设备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