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好:建议进一步支持和鼓励规模和集约化养猪
日期:2018-03-05 16:05
鼓励充分利用非基本农田、村头荒地等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的养猪;鼓励村集体通过出租土地的方式与养猪龙头企业合作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养猪,村集体可由此获得租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对于进行养猪布局的区域,提供适当面积的土地用作养猪污染物的消纳,以促进养殖环保处理及粪肥资源化利用。

  2、加大对规模和集约化养猪模式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发展规模和集约化养猪的农户和企业推行融资优惠政策;对于环保达标的养殖公司、养猪户推行排污费减免政策;对于养殖效率高、集约化程度高的养猪公司、养殖户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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