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实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
日期:2018-06-12 16:43
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的指导,及时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了解、总结评估。加快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开展绩效评估,对实施推进行动好的市县,加大政策、项目等支持力度,切实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作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广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积极宣传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融合模式等,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蓄积动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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