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牲猪屠宰场,涉非法经营罪被诉!
日期:2018-06-26 15:47
  未经许可,就在家中附近私设牲猪屠宰场,从事牲猪屠宰,然后不经检验检疫,进行非法销售经营等活动。2018年6月22日,衡南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7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在明知自己不具备屠宰资格的情况下,从姚某某、谢某某等养猪户手里收购牲猪,随后在其位于衡南县云集镇车江片区自家住宅旁自建的屠宰点内进行牲猪屠宰。屠宰过程由李某某全程负责并主刀宰杀牲猪,另雇请唐某某等人负责搞卫生等琐碎工作,共计非法屠宰牲猪200余头,随后分别销售给衡阳市黄茶岭、仙姬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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