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8年158号(关于防止哥伦比亚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日期:2018-11-02 17:32
  2018年10月11日,哥伦比亚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紧急通报,该国塞萨尔省(Cesar)发生1起O型口蹄疫疫情,疫点位于此前我国认可的口蹄疫免疫无疫区内。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哥伦比亚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停止签发从哥伦比亚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运的来自哥伦比亚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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