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96个县(市、区)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日期:2019-02-21 13:38
6个县(市、区)的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城镇居民聚集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已搬迁完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取得积极成效。
  今年,全区畜牧兽医部门将进一步优化调整禁养区划定方案,推广适宜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技术工艺,重点加大对奶牛、生猪、肉牛规模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支持力度,探索南疆乡村散户养殖区、北疆牧业定居点粪污处理模式,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确保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6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0%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另据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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