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34号)
日期:2019-02-22 15:28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局、农委、水产畜牧兽医局),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经农业农村部确认,本区北海市银海区于2019年2月18日发生了1起非洲猪瘟疫情。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精神,现就本区非洲猪瘟疫情全部解除封锁之前的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要求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

  (一)疫区所在县(市、区,下同)调出要求。疫区所在县的生猪及生猪产品在解除封锁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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