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2-22 15:28
(一)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A证 。
(二)拟调入生猪的屠宰厂 ( 场 ) 上一年度实际屠宰生猪15万头以上。
(三)过去3年内,在相关部门无产品质量方面的不良记录,在部、省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未检出禁用药物或违禁添加物。
(四)符合《生猪屠宰厂(场)监督检查规范》(农医发〔2016〕14号)要求。
5.能够按照生猪来源场户分批屠宰生猪。
附件2
广西跨省调入生猪和生猪产品点对点调运登记表
编号: 县(市、区) 动监 (备)+4位数年份+4位数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