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监管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34号)
日期:2019-02-22 15:28

申请人(货主)名称



法定代表






经办人员及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调入生猪的用途


□继续饲养
□屠宰


拟调入的养殖场(户)或屠宰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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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