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2-26 11:22
规模以上有机肥生产企业,在省级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中统筹安排补助。对采用发酵床处理粪污的畜禽养殖场,腐熟的垫料应加工成有机肥进行还田(林)利用。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
扩大有机肥推广与使用。组织实施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对农业经营主体施用有机肥给予适当补助,每年全省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和畜禽粪便堆(沤)肥、沼肥、肥水等有机肥2000万亩以上。扩大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范围,示范推广有机肥+技术模式,打造一批有机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