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日期:2019-02-26 11:22
行政区域内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列入政府重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和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结合当地实际,与生态文明建设、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市、整县推进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配套政策,并于2019年3月底前将整市、整县推进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备案。各畜牧县人民政府要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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