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日期:2019-02-26 11:22
、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发改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工信厅、住建厅、科技厅、林业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福建能源监管办、福建银保监局、电力公司

  (十一)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顺利推进。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畜牧重点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市、县(区)财政支持非畜牧重点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扶持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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