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日期:
2019-02-26 11:22
区)
注:1. 国家畜牧重点县系指财政部2018年下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县(市、区)。
2. 省级畜牧重点县(第一档,16个县)系指生猪存栏12万头以上或禽出栏1亿羽以上的县(市、区)。
3. 省级畜牧重点县(第二档,19个县)系指生猪存栏8~12万头或禽出栏4000万羽~1亿羽的县(市、区)。
4. 非畜牧重点县(31个县)系指生猪存栏8万头以下或禽出栏4000万羽以下的县(市、区)。
34
/5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产品
求购
品牌
展会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0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