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冈:3月起将全面整顿清理县内无证生猪养殖场
日期:2019-03-05 16:29
涉耕地)或林业(涉林地)、县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手续;④前往县农业局依法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⑤前往所在镇政府畜牧水产站(动监分所)索取《养殖档案》本,并按要求建立养殖场养殖档案。
  (3)补办时间。2019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如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拒不办理或因不符合办理条件没有办理完善以上所需手续的养殖场,或者没有按照要求建设、使用排污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资源化利用的,不得继续进行畜禽养殖。今后,凡是没有合法手续进行违法养殖生猪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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