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兽药经营环节追溯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9-04-09 11:01
,按照管住新建、变更和复验的,整改现有经营的工作原则,扎实开展监督执法。严格坚持五个一律:对未配备兽药电子追溯管理相关设备、未安装兽药经营追溯系统、未进行用户注册的新建和复验企业一律不受理申报材料;对兽药经营企业已安装系统拟变更经营许可内容的,没有上传数据的一律不受理申请材料;对通过兽药GSP验收的企业,一个月内无上传数据且无具体情况说明的,一律收回经营许可证;对整改通知书指出问题整改不彻底的一律收回经营许可证;对整改通知书指出问题拒不整改的一律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在日常监督执法中,要严格把关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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