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新修订肉品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19-04-17 15:2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后,对畜禽屠宰厂(场)环境卫生管理没有相应规定,因此,本次修订针对畜禽屠宰厂(场)环境卫生不合格问题设立了禁止性条款和处罚性条款。规定畜禽屠宰厂(场)生产区域应当定期清洗消毒,出厂(场)的肉品不得带有污血、伤斑、病灶及有害腺体,畜禽屠宰厂(场)排放废水、废气、废物和噪声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等。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6/24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