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规范工艺生产的“猪血粉”传播非瘟风险很低
日期:2019-05-13 16:23
制定出台了《以猪血为原料的饲用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施设备和环境消毒规范》,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规范开展相关消毒工作。
  此外,我部要求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强化饲用血液制品生产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所有企业全面开展现场检查,符合公告要求的企业可继续生产和销售,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坚决取缔晾晒等落后生产工艺。对于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限期整改,经现场核查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生产;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撤销生产许可证,停止相关产品生产。通过实施严格的综合管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同时,我部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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