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指导意见(苏农牧〔2019〕21号)
日期:2019-05-30 10:21
要进一步完善强制扑杀政策,对强制扑杀生猪按照规定进行补偿。要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各项要求,支持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点对点调运生猪及产品。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扎实做好清洗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大运输环节查验力度,坚决消除疫情传播风险。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措施,不得无正当理由拒开检疫证明,不得阻止符合条件的种猪和仔猪调运。

  七、持续加强畜禽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
  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有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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