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修改单
日期:2019-06-05 10:00
  6月4日,据韩媒报道,6月4日,韩国发布了《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令》修改单,将于6月12日开始实施,该修改单主要规定了发现异物时要报告的经营者范围和罚款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畜产品加工业、肉制品包装处理业、畜产品专门流通销售业及进口、销售进口食品等的经营者,收到消费者发现可能危害卫生的物质的举报时,应立即向食品药品安全处报告。
  若违反这一规定不进行报告,违反1次罚款300万韩元,违反2次罚款300万韩元,3次以上罚款300万韩元。延迟报告时,违反1次罚款100万韩元,违反2次罚款200万韩元,违反3次以上罚款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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