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7-29 16:21
地区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各项工作。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各地级以上市生猪出栏量不得低于《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182020年)》(粤农农〔2019〕185号)规定的目标任务,将最低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各市要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采取有效举措,确保一定的生猪自给率。加强市场信息预警,引导养殖场(户)增养补栏。生猪产能不足的市、县(市、区),要积极探索跨区建立生猪菜篮子基地机制,市、县要在基地改扩建、标准化改造、产能提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
二、切实落实生猪产业发展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