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7-31 11:05
万元的资助;参与完成国际标准制定的单位,每项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助。上述同一项目不重复资助,下级标准上升为更高级别标准的,可以申请差额补贴;属于一号工程范畴的项目,按上述标准的1.5倍予以资助。
2.牵头制定先进技术标准进行关键技术项目攻关的单位,每项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助。
3.对主导修订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单位,按主导制定额度的50%予以资助。
宁波市
《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主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