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7-31 11:05
一项国家标准,并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给予不超过 10万元的资助;协助制定的,给予不超过 5 万元的资助。
3.每主导制定一项行业标准,并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的资助;协助制定的,给予不超过 5 万元的资助。
4.每主导制定一项省级地方标准,并由广东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给予不超过 5 万元的资助;协助制定的,给予不超过 2 万元的资助。
5.每主导制定一项市级地方标准(规范),并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给予不超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