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推进兽药产品追溯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8-01 12:10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工作,强化兽药风险管控,不断提升兽药质量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74号(以下简称第174号公告,请在农业农村部官网上下载)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全省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兽药产品追溯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企业追溯管理
  各市(州)要督促辖区内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第174号公告要求,建立健全兽药产品追溯管理制度及记录,对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所有兽药产品须在兽药产品标签或最小销销售包装上按农业农村部规定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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