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修改草案
日期:2019-08-01 12:16
  7月29日,韩国食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a. 修改卫生培训方法:在畜产品经营者接受卫生教育困难时,可以在取得营业许可或进行营业申报后3个月之内接受培训。
  b. 允许畜产品加工业部分委托生产:畜产品加工业经营者需要对生产、加工、包装的产品进行杀菌、灭菌工艺处理时,可以委托给其它畜产品加工业经营者。
  c. 允许进行畜产品销售业超市精品店(SHOP IN SHOP)管理:除动物进出等存在卫生隐患的情况外,畜产品销售业的营业场所可以和其他营业场所空间可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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