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畜产品卫生管理法实施规则》修改草案
日期:2019-08-01 12:16
、区分使用。
  d. 扩大节日期间畜产品销售场所的范围:肉制品销售业或肉制品当场销售加工业经营者可以在春节、中秋14日之内在销售场所之外的特定场所(限定为可避免雨、雪、直射光线的场所)销售肉制品。
  e. 扩大在传统市场中畜产品经营场所的范围:在传统市场中销售肉制品、食用蛋等的畜产品经营者可以在传统市场商会章程或规约中规定的特定场所(限定为可避免雨、雪、直射光线的场所)中销售肉制品。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15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