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1-12 11:02
员会办公室(lnsa23372130@163.com)。如对电子文件报送程序有疑问,可咨询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024-23372130)。
(二)纸质文件报送。将填写的建议书邮寄或传真至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号,邮编:110005,传真:024-23372130 .
四、其他事项
(一)征集立项建议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30日。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辽宁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