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8-21 10:07
,切实指导2019年辖区内4个试点场做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工作。太原、晋中、吕梁要按照《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和标准(试行)》,组织对辖区内2018年试点的3个养殖场认真开展自评,并于9月5日前将自评报告于报送我厅畜牧兽医局。
五、加强饲用血液制品、兽用生物制品原料检测和消毒剂监管工作
指导和监督生产企业落实《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1号》要求,强化饲用血液制品生产过程监督管理,确保饲用血液制品安全可靠。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72号》要求,监督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对兽用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