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
日期:2019-09-05 16:35
程、压缩工作时限,加快办理备案手续。二是对于生猪生产涉及的屠宰加工、粪污处理、检验防疫等永久性建筑配套设施项目,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积极配合做好项目选址工作,确保用地符合规划,加快用地审批和供应进度,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对于生猪调出大县、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生猪规模养殖涉及的永久性建筑配套设施项目,纳入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库,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落实责任,为生猪生产项目提供用地服务保障。落实生猪生产项目用地政策和空间布局,解决生猪养殖无处养的问题,为生猪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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