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采取多项措施力保生猪生产稳定和市场供应
日期:2019-09-18 14:54
支撑保障作用,调动地方尽快将增产潜力转化为实际生产能力,促进调出大县生猪生产恢复扩大。
  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扩大育肥猪保险规模,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调动生猪养殖场(户)恢复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并要求各地立足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畜牧大县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建设等,进一步夯实生猪生产发展基础。
  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明确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统筹职能,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支持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生猪生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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