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9-19 14:26
将建设资金纳入贴息范围;对达标排放的年出栏2000头至5000头的规模养猪场,由省级财政对流动资金贷款给予2%贴息补助,贴息时间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对规范建设的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其中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财政给予每个补助20万元;对非重点县,省级财政给予每个补助10万元。对规范建设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并配齐检测设备的生猪屠宰厂(场、点),省级财政将给予适当补助。(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将能繁母猪保额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