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免征中小微屠宰加工企业养老保险等至多5个月
日期:2020-03-02 10:30
  为切实解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用工问题,推动复工复产工作,促进养殖业上下游产业链健康运行,2月27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畜牧兽医局、财政厅、人社厅、交通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用工及复工复产有关工作,出台八条针对性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快企业用工返岗。进一步提高在鲁人员办理健康通行卡业务效率,保障屠宰加工企业员工返岗运输需求。认真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应急运输通行保障要求,探索返岗包车补贴机制,优先保障成规模、成批次、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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