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优化调整方案
日期:2020-03-05 15:20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任务清单的通知》(川环办函〔2020〕18号)等文件精神,优化我县畜禽养殖业结构,减轻畜禽养殖业污染,加快畜牧养殖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促进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依法依规、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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