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05 15:20
工、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进一步加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力度,以点带面,加快推广,鼓励和引导养殖场(小区)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畜禽标准化养殖和粪污规范化处理,促进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八、其他事项
(一)国家、省法律法规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宁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的通知》(长府发﹝2018﹞9号)废止。
附件:1.长宁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总表 (提取码:ei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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