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行动方案》等4个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3-05 16:45
一季度出栏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各地要认真统计核查,确保4月15日前将奖励资金发放到位。

  (二)积极推动生猪生产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一是支持养殖场改造升级。各地要多渠道支持生猪养殖场(户)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建设出猪台、洗消间、生物隔离带、高温加压消毒设备等,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二是创新融资机制。扩大吉农牧贷业务范围,政策向生猪产业倾斜,生猪贷款余额稳定在3600万元左右,帮助养殖场解决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大对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购置的补贴力度,支持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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