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行动方案》等4个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3-05 16:45
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各地要推动项目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
  3.落实国家贷款贴息政策。延长贷款贴息期限,扩大政策范围,对2019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实施贷款贴息。并将符合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各地要认真组织,采取企业申报、核查公示、及时兑付的方式,力争12月31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确保不落一场,缓解养猪场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生产。
  4.落实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全省12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和3个省级生猪生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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