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13 15:26
分散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剥离,整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其集中行使,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执法职责覆盖种子、农药、饲料、生猪屠宰、农机等十多个领域。
河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后,农业农村部门原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依法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技术推广、例行监测、检验检测等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等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处罚职能,也将统一整合到综合执法队伍,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