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3-13 15:45
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到县(市、区),县级要落实到乡镇和养殖场。省委、省政府将恢复生猪生产目标列入2020年高质量发展考核,对设区市前三名分别给予800万元、6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第二条 对规模猪场扩能增量实施综合奖励政策。将规模猪场扩能增量列入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约束性任务,分市县明确生猪存栏、出栏绩效目标。省财政对规模猪场新增出栏1万头商品肥猪(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据实奖励。万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