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举措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7号】
日期:2020-03-13 15:45
要给足合理过渡期,并按照拆一补一原则落实异地搬迁。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做好生猪生产环评管理服务,严格依法监管畜禽粪污处理。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

  第七条 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主体责任,积极推行动物防疫网格化管理,及时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等政策,加大对非洲猪瘟防控核心技术的培训与指导。
  〔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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