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牧民消费水平 推进草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日期:2020-03-25 11:19
快,牧民收入除特殊自然灾害年份之外增长较稳定,由1978年的188元增长至2018年的19967元(见图2)。
  牧民收入结构优化。牧民收入结构与畜牧业生产经营密不可分。据统计,1956年内蒙古牧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家庭全部收入的93.5%,从集体得到的分配收入占2.6%,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3.9%。1978年,牧民人均从集体得到的分配收入占70.7%,家庭经营性收入占22.3%,其他非生产性收入6.9%。牧区实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之后,牧民从集体得到的收入减少,家庭经营收入占据绝对比重。1995年牧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98.2%,其他非生产性收入占1.1%,从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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